破坏环境的例子(人类破坏环境的例子)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陕西省公安厅5月21日通报了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具体案例如下:

一、何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持有枪支案。2021年1月,安康市岚皋县森林公安分局侦破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扣改装枪支1支。经查,2021年1月28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持非法改装枪支并携带四条撵山狗,在佐龙镇马宗村山林内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并剥皮、肢解。经鉴定,被猎杀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羚。

二、李某、鱼某非法狩猎、失火案。2021年1月商洛市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狩猎、失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涉案野生动物死体3只(件)。经查,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鱼某结伙在杨峪河镇杨峪沟沟顶和刘湾办事处十五铺村交界山林中设置电网非法狩猎,猎杀野猪1头、麂子2只出售。2021年1月11日晚7点30分许,李某、鱼某在非法狩猎放电过程中因电线短路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667.65亩,造成经济损失4.3085万元。

三、张某某、陈某某滥伐林木案。2021年1月勉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滥伐林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经查,2020年11月份至12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陈某某办理五张采伐蓄积共计为27.6立方米的采伐证后,雇佣工人在武侯镇朱家河村田坝子采伐林木。经鉴定,采伐蓄积总量59.516立方米,超方量采伐林木达31.916立方米。

四、陕西贝某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20年12月商洛市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查,2020年6月至12月,陕西贝某某有限公司为修建矿山公路,在柞水县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六组火石沟非法开挖山体,破坏林地面积20余亩。

五、城固县陈某某滥伐林木案。2021年2月城固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滥伐林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查,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办理了蓄积7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堰塘湾和中湾山坡内实施砍伐。经鉴定,陈某某采伐栎类林木1696株,采伐蓄积48.731立方米,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数量41.731立方米。

六、西安“7·02”污染环境案。2020年7月,西安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拆解废旧电瓶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查明涉案危险废物600余吨,打掉窝点4个。经查,2020年6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赵某伙同他人,多次从安徽、陕西等地非法收购废旧电瓶进行拆解炼铅,经检测鉴定,拆解地和冶炼地土壤重金属均超出国家规定值三倍以上,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

七、宝鸡市博某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2020年3月,宝鸡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排放废酸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涉案酸洗废液26吨。经查,宝鸡博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长期从事金属表面酸洗作业,私设暗管偷排危险废未经处置的酸洗废液3吨以上,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八、汉中留坝王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20年1月,汉中留坝县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现场查获电鱼工具1套、渔网1副、渔获物249尾。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谋取利益,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电鱼249尾。

九、安康汉滨吴某等人非法采矿案。2021年3月,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经查,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期间,吴某、唐某、朱某三人合伙在未取得合法开采矿产资源手续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在汉滨区关庙镇山体内(属于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绿松石),涉案价值15万元。

十、商洛丹凤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20年3月,商洛丹凤县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涉及耕地40余亩。经查,2013年至2020年1月,师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办砖厂,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总台记者 雷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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