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怂恿网红喝药自杀是否需担责(网民应该为自己的语言负责)

10月15日,网红“罗小猫猫子”在直播中喝农药自杀,最终抢救无效去世。“罗小猫猫子”直播期间一直情绪低落,面色苍白,她透露自己患上抑郁症,之前已住院两个多月。据当时直播间内的知情者称,主播起先服用农药的本意并非想要自杀,而是想要引起自己男友的重视。随着直播间评论里出现“快喝吧”“快喝快喝快喝”等怂恿,“罗小猫猫子”拿出一瓶棕褐色液体喝下去,举着空瓶说“刚才已经喝掉了”,此时还有网友评论道“哈哈哈真喝了”,目前该评论已删除。不久噩耗传来,女孩因抢救无效离世。

怂恿主播喝农药致自杀,网民是否该担责?怂恿主播喝农药致自杀,网民是否该担责?

直播截图

怂恿主播喝农药致自杀,网民是否该担责?怂恿主播喝农药致自杀,网民是否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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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月18日18点,微博上“网友怂恿网红喝农药自杀是否要担责”这一话题已有1.5亿阅读量,在网络中掀起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当一个人把轻生念头袒露给外界时,是希望有人可以在内心斗争最激烈时拉自己一把,想有人可以帮帮自己,如果在这种时刻仍被人怂恿放弃生命,无疑给了她致命一击。还有人表示,以当今发达的网络技术,平台未能第一时间掐断画面或联系警方,属于管理不力。

那么,在该起事件中,责任方究竟有哪些?起哄网友和平台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未来,应如何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笔者就此联系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贾保民。

问:直播间起哄行为和主播最终自杀是什么关系,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有,起哄网友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贾保民:要认定网民的行为与主播自杀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存在比较大的难度,造成主播服毒的原因是什么,网民的评论是否系唯一因素,这个需要结合主播生活工作经历、社会履历、社会关系、精神状况等多个方向进行调查后确认,从常理和成年人的角度讲,怂恿行为一般不会导致自杀行为的出现,从网民的角度看,网民是否有充分的能力和条件足以意识到主播确实要实施自杀行为,都会影响到因果关系的认定和责任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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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平台对违规账号进行公示

问:死者父母能否向起哄者追究民事侵权责任?

贾保民:从权利的角度上讲,可以。造成主播最终自杀身亡或许存在多方面因素,关键是看谁应承担主要责任,主播若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认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作为网民,如果其推波助澜的怂恿与主播自杀之间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因果关系,死者父母也可以起诉网民,追究相应民事责任。

问:直播平台中网红直播自杀、网友起哄助推自杀,平台管理者应承担什么责任?死者家属可以追究平台什么责任或要求平台给予哪些赔偿?

贾保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着明确的管理职责和相应责任,网络直播存在自身的特点和监管难点,若在长期的直播中一直都有直播自杀的行为但平台未采取任何监管措施,需要调查其是否具有默许的行为。仅从这一期看,首先要考虑的是其是否存在监管失职的问题,也就是向其主张民事赔偿的依据。对于本身粉丝基数多、影响力较大的主播应尽到更大监管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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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讨论

问:目前就互联网上此类悲剧事件是否有法律法规或治理条例?

贾保民:法律层面上有《网络安全法》等。行政条例或政策层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中国广告协会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上均可作为参考。

问:这类行为的发生说明目前网络环境存在哪些问题?未来该如何杜绝此类悲剧事件的发生?

贾保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从主播到网民再到平台都应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起应负的责任。目前,网络监管仍存在不少难题,平台需投入人力物力加强自查自纠,发挥技术在监管中的作用;另一方面需要全体网民提升法律意识,看到主播流露出轻生倾向时不应理解为一种作秀或表演,应该及时举报或报警,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环境,这样才有可能避免今后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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