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兵法一样赚钱,以少胜多不合适

孙子曰:“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说的是用兵之法,就是咱们人多了就打他,人数不怎么够就把对方的人想办法弄少了再打他,要是人数不够就跑的远远的别打。

从来不打无把握之仗。

所以孙子兵法其实说的并不是以少胜多,而是一定要以多胜少。

《战争论》里面也提到:“战争的原则是兵力原则,似乎人人都同意。但他们真的同意吗?我看未必。你去看看战史就知道了,战史里面对河流山川,战略、战术都讲得很详细,偏偏就是不怎么讲双方动用了多少兵力。”

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喜欢听传奇。

就像现在大家讲各种广告策划,或者某一个产品迅速大卖的情况,但是他们就是不提这个产品广告投资了5个亿。

又或者有人说史玉柱当时卖脑白金,央视广告打了之后,很多人都买了脑白金,然后去送礼。

但是正常人没有想到,为什么大家能买到?这种能够铺货到全国的渠道能力,以及厂家的生产供应能力,又有几个人能做到。

这些比单纯的在央视投个广告要耗费的资源大多了。

所以克劳塞维茨说:一倍以上的兵力优势就足以打败任何优秀的将帅。

俗话说的可能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公司的发展也是如此,没有资源的推广和销售,实在是难上加难,所以能活下来的创业者才备受推崇。

当我们去竞标的时候,我们公司的实力才是胜利的根本。新公司,没有成本优势,也没有项目经验,跟别人比各种都弱于别人,别人一个月能干好的工作,新公司要三个月。也就是说别人有一万人,你只有1千人,怎么能够打的赢这个仗。

其实就是有实力的人才有资格自信。所以要想办法提升实力,而不是刻意培养自信。

绝对实力是长袖善舞的前提与基础。

跟打仗一样,没有实力,除了去做英雄,还真找不到什么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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