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退役士兵安置细则条例(1999退役士官安置条例)

剑客行者 三剑客

987退役士兵安置细则条例(1999退役士官安置条例)"

题图:大唐

很多士兵退役后都是工勤编,限制了大家的发展,也打击了积极性,埋没了一些人才,现在,行政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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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士小张也遇到了尴尬的事情。

小张是单位的报道员,在单位里是个红人。虽然是一个军士,但是其能力和成绩是干部不能及的。只是因为单位里没有高套的名额,小张不得不退役。

曾经小张和地方一个行政单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吃过饭,负责人说像小张这样的人才地方很是难得,让他退役的时候一定过来找他。但是当小张真正回来表达了希望可以到负责人所在单位工作的时候,负责人却摇了摇头:不是不想,而是没可能。

负责人说,他所在的单位是个行政单位,不可能接收安置像他这样的军士。最多可能,是安排到局属事业单位,然后借调上来工作。但是今年事业单位也没有空余编制,所以……

当小张带着遗憾出门的时候,负责人也是一脸无奈:一个编制,一个身份,让这样优秀的退役士兵无法到行政单位工作,真是可惜。要是能有一个方式,可以吸纳安置这些退役士兵到行政单位来,那该多好!可惜虽然一举多得,只是没有东风可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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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退役士兵要想拥有行政编制,到行政单位工作,其主要的方式就是考试,通过考试的方式取得行政编的资格。

比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但是这样的有编方式,归根到底还不是由政府安排工作,针对的还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而对于安排工作的士兵,想要到行政单位,有个公务员编制,很难,太难!虽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也说,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

但是现实中各地提供的岗位中,事业单位和企业是基本和主体,国家机关的岗位少之又少。这一点其实也应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的那句话:党政机关要采取措施鼓励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安置主渠道作用,确保提供充足的安置岗位数量,不断提高安置岗位质量。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认识原因。就是觉得退役士兵更多的从事的技术、工勤岗位,不适合或者不能适应党政机关工作,所以不想安排;另一方面是政策原因,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支撑和支持退役士兵到行政机关工作。虽然明确党政机关可以接收安置,但是没有关于编制、待遇等方面配套的政策支持,操作起来无从开始;

还有就是编制原因。由于政府机构的调整,一编难求是常态。考虑到退役士兵人数相对较多,放开安置不太可能也不现实,也会给安置接收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后,公务员是逢进必考,哪怕军转干部也是要考试的。但是退役士兵的安置接收主要是档案计分,所以还无法和党政机关的安置政策对接。

987退役士兵安置细则条例(1999退役士官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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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问题很多,困难重重,但是这不意味着退役士兵就不能或者不该到行政机关工作。随着军队的发展及军人职业化的进程,退役士兵的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很多人的实绩和成绩不亚于军官甚至更好。如果只是放在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其实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剑客的一个朋友,军士退役,在当地的事务局工作。由于退役前是单位的报道员,所以就被抽调到机关担负宣传报道工作,仅仅一年就把单位的排名从最后提升达第一。而这个成绩,是其他人无法企及的。

如果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吸收安置到党政机关,不仅仅是给他们的安置一个新的选择,也会给他们的为了一个新的平台,同时也能有效发挥出这些退役士兵的能力和价值,对于个人、退役军人事业以及安置单位来说,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近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布。而这个未来的安置的主要依据,也对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到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进行了首次明确。

第三十二条 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主要采取赋分选岗的办法安置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择优选拔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

第三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基层政权建设要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录用计划,择优选拔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考察时注重了解服役表现。招录岗位可以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三十四条 根据安置工作需要,国家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指定一批专项岗位,由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优先选择。

这就是未来由政府安排退役士兵成为公务员的两种渠道:

一是择优选拔。顾名思义,就是从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中,选拔优秀的退役士兵到基层公务员岗位上,实现直接安置到公务员岗位的目标。

这个渠道虽好,但是有几个关键信息大家需要注意:

根据需要。也就是这些岗位设置的依据,是工作需要,而不是大家的需求和期盼。有需要自然就会设置,否则不会设置。这样未来,也会出现某地有某地没有等差异化落实的局面。

一定数量。意味着数量不是很多,比较有限,会面临竞争。

基层。意味着这些岗位主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级别不会很高。

择优选拔。意味着这些岗位需要优中选优,同时还需要考试考核和竞争,需要有很高的竞争力才行。

全日制本科学历。这是学历要求,并不是所有退役士兵都符合条件。优先,这也是公务员岗位的基本要求,并不是额外的限制。

服役表现。意味着你的服役表现是和最终的选拔结果挂钩的,服役表现越好、贡献越大,自然也越有竞争力。

省域统筹。意味着这些岗位,会打破地域限制,在省里统一安排。哪里需要,哪里安排。

二是专项岗位。虽然专项岗位并没有说哪些岗位,但是考虑到公务员岗位也是其中之一,所以也相当于增加了一种渠道。这里需要注意这样几个关键词:

工作需要。

国家或者省级。意味着这些岗位的指定,是由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设定的,市县一级没这个权限。

指定。意味着岗位是特定的,功能、定位、范围等有限,是不能和其他岗位相提并论的。

专项。意味着这些岗位是专属于退役士兵的,其他人无法使用。

优先选择。意味着这些岗位,有资格的退役士兵有优先选择权。同时即使不选,也不影响之后的安置接收。

这两种途径都不算是尽善尽美,都有很多限制,也无法全部满足大家的需求。但是对于以往来说,却是一种进步,让大家看到了希望和方向。

987退役士兵安置细则条例(1999退役士官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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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客认为,公务员岗位的安置接收首次出现在《安置条例》中,是一种进步,更是一种尊重,还是一种导向。

一方面,代表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在理念、机制、认识等方面的提高;另一方面,是对退役士兵能力素质的认可,更是用好退役士兵这一人力资源的决心和信心;最后,由于安置公务员岗位相对数量少、要求高,也能有效激励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长期服役、多做贡献。服役有所为,退役更有位。

但是大家不要过于高兴和激动。虽然已经有了定位和标准,但是考虑到安置条例的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还有可能调整。再加上这样的岗位还比较有限,不一定合大家心意,而且竞争激烈。所以大家在期待和准备的同时,更要做好思想准备。

还要有一定的耐心和信心,过程虽然漫长曲折,但是未来一定会越来越好。如果政策实施的好,再加上安置的退役战友给力,估计规模、数量等会越来越大。

但是无路如何,今后咱退役士兵,当公务员也是有法可依了,也可以把国家机关作为选项了。

想想,真的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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