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股权分配:团队核心人物应有绝对控股权!

每个人都有一个创业梦,大家都知道我第一次创业是在2008年,我和原来公司的同事一起开了礼品公司,股份按照出资比例55分。

虽然当时股份一样多,但主导人是我。后来做了一年多,我们的个人收入远远超过打工。

那时在合伙开的这家公司里我自己一人完成了这家公司80%以上的销售额,但我并没有因为股份55分有任何的不满,反而是我当时的合伙人因为有一个新的机会,要求散伙。

可是因为没有退出机制,一夜回到了解放前。

我的故事,估计也是每个创始人最头疼的事情。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导致夫妻分离、兄弟反目。那如果把创业比作一个蛋糕,那到底是先做蛋糕还是先分蛋糕呢?

假如先做蛋糕,再分蛋糕?好处是蛋糕先做出来了,在评估做蛋糕谁的贡献多少时,这样可以看得清楚一些。

不好的地方是:前期没有明确分工,团队就没有动力去做蛋糕;另外也没有办法界定平均分配的比例。

其实如果做不起来的话,分多少都是无所谓的。但是一旦开始做公司,那么即使是一份股份也可能价值百万,这时候在分配的时候就需要考虑标准的制定。

假设换另外的做法,先分蛋糕,再做蛋糕?

这样大家开始是有目标去做的,但是后面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比如,有人只参与一部分制作,有人做了一部分贡献,或者有人参与但是没有贡献,有人有参与、有贡献等等一系列的情况。

因此,先分蛋糕,再做蛋糕,也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还有一种处理方式,就是边分边做,边做边分。虽然这看起来是一个很中庸的办法,但是其中大有讲究。如何既保证大家有动力去干,又保证未来有调整与退出空间?

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股权的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接下来我们详细阐述合伙人股权配比怎么样才是最合理的。

1、大股东:创始人要绝对控股

比如雷士照明股权的案例,雷士照明创立时,吴长江出资45万元,他的另外两位同学杜刚与胡永宏各出资27.5万。

从股权结构看,吴长江占比45%的单一大股东,而相对两位同学的合计持股,他又是小股东,“当时就达成协议,他们两个55%,我45%,我说以后如果我吴长江一意孤行,你们两个可以制约我。”

企业刚开始时在这种“有控制权,但又被制约”的结构中,三位同窗合理将企业迅速做大,第一年销售额即达3000万元,以后每年以100%的速度增长。2003年销售额超过3亿,2005年超过7亿。随着企业做大,股东之间开始有分歧了。

首先,对于钱怎么用的看法就不一样,吴长江想的是把企业做大,赚了钱就要投入,而其他两位股东希望赚了钱要分红。

真正爆发时间是在2005年,吴长江想要进行渠道改革,但是其他两位股东不同意,因为渠道变革的分歧,双方上升到企业分家的局面。最后吴长江留下,其他两位股东各拿8000万元离开企业。

后来雷士选择在香港上市(香港的上市制度是同股同权),与资本合作,股权不断被稀释,上市后持股比例下降到17.15%的最低点,赛富还拥有18.48%的持股比例,这些都给2012年雷士股权纷争埋下了隐患。

反观互联网公司,李彦宏在创业过程中,也因为多轮融资导致自己的股权在IPO之时仅持股20%,甚至还低于雷士照明IPO时吴长江的持股比例。但是,李彦宏持有的1股股票所包含的投票权是10票,而其他股东仅1股1票,即使他持股比例仅有20%,但拥有的投票权超过半数,依然牢牢控制企业。

2、股权与出资比例的设置

很多人经常会问:如果两人各出50万,是不是每人50%?并不是这样的。

对于公司来说,好的执行力远胜于idea和资源,所以不一定要按出资比例来确定股权,可以将人力股与资金股分开进行计算。

比如,100万的出资额度,3个人各出一部分钱凑齐100万。如果出大钱的人未必是最能干的,或者说是出钱不出力的人,可以将人力股和资金股分开计算,人力股占60%,资金股占40%。这样分配股权可能比同股同权的分配方式好一些。

因为有很多的例子,都是因为出钱的是大股东,出力的因为没钱只有10%或20%,到后期出力的人就会觉得不平衡,出钱的人也不理解,然后这个公司好好的情况下就散了。

那怎么分才是合理的呢?

比如这个项目是由ABC三个人共同发起的,前期资金需要100万,假设B出80万, AC两人各出10万,根据资金股计算得出A10%,B80%,C10%,这时我们通过人力股和资金股6:4的权重算出A占25%、B占54.2%、C占20.8%。这样的方式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内耗发生。

PS:这里所说的6:4分配方法仅仅是引导,创始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也许是8:2或是7:3的分配方式,这些都是可以的,核心还是看怎样可以保证真正的执行者保持长久执行力。

3、公司有其他合伙人时,不能平分股权

一般来说,每个创始团队必须有一个核心人物,这个核心人物需要有更多的担当,承担更大的责任。所以,在股权分配上,要持有相对较多的股权。而且,团队的核心人物应该是有绝对控股权的。

也就是说,除了预留股份之外,核心人物的股份要占到一半以上。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决策和执行;另一方面,企业在后期融资的过程中,更有利于与资本抗衡,不至于被资本牵制。

有合理差距的股权会形成相对稳定结构,平分的股权最容易造成动荡。另外股权分配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在股权分配的时候要有明确的梯度,以三个合伙人为例,比例可以是5:3:2,也可以是6:2:2,但绝对不能是平均分配。

所以,合理的设置股权能使公司更好的发展。但是作为创业者,创业初期都是对公司未来的美好憧憬,往往会忽略公司初期的财务状况等,从而会造成合伙人之间的隔阂。

有些公司因为股权设置合理而使得内部异常团结,而有部分公司也因为股权问题,导致内部矛盾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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