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44名“老总”出庭受审,原来他们当初也是被骗进传销的

3月11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公开审理严某霞等4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令人惋惜的是,这44名被告人均是被诱骗加入传销组织的。在受骗后,他们不是选择报警退出,而是为传销组织积极发展下线,案发时均已达到“老总”级别。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严某霞等44人在南宁市参与“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等名义的传销活动,加入后积极发展下线参加者申购虚拟份额,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体系,上线人员依照其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人数及申购份额等,对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进行瓜分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涉案的传销组织体系从2010年起发展至今,其网络层级超过30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认为,严某霞等44人组织、领导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4条之一之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凡是以低投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投资的,要么可能涉嫌传销,要么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希望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远离传销组织,避免上当受骗,祸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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